【新闻特写】“我的公司想建会”
□本报记者 杨明清 本报通讯员 宋洁 王健
《工人日报》(2015年10月20日 02版)
“请问,我的公司可以建立工会组织吗?”
“当然可以!”
近日,山东烟台牟平区职工服务中心大厅走进一位特殊人员。说她特殊,是因为她曾是一名下岗职工,而如今,她是一家公司的创业元老。
在服务大厅,当她的问题得到工作人员的肯定答复后,她放心地笑了。
“以前创业时,区工会对我帮助很大。从就业培训到公司发展,每个环节都帮助过我。现在我有能力了,要让更多下岗职工得到实惠,让他们重新感受家的温暖。”当工作人员询问她为何要建会时,她真诚地说。
来办事的女士叫孙培波,是原牟平化纤厂的一名下岗女工。2006年下岗后,她赶集、卖豆腐、做早点,干过很多零杂工作。2009年,在市、区两级工会帮助下,她参加了下岗女工再就业免费培训班,后来成为一名优秀的月嫂。2010年12月,她带领8名下岗女工自主创业,创办了牟平区朝阳家庭服务中心。
经过几年的努力,今年正式成立烟台市朝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安置下岗女工140余人,服务范围涵盖烟台15个县市区,近两年,还将月嫂、保姆外派到北京、上海等地。公司创立的“阳光月嫂”服务品牌在烟台也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
“那成立工会要什么手续?”孙培波又问。
在得到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后,孙培波高兴地说:“回去后立即准备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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