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遴选出首批员额法官
《工人日报》(2015年10月17日 05版)
据新华社贵阳10月16日电(记者闫起磊)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贵州省遴选出首批共99名员额法官。
记者从贵州省高院了解到,近日,贵州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机构在花溪、汇川、榕江、贵定等4个第一批试点基层法院开展了员额制法官首次遴选工作。本次遴选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答辩、审议、公示等程序,四个试点法院首次遴选员额制法官99名。其中,贵阳市花溪区法院30名,汇川区法院29名,榕江县法院20名,贵定县法院20名。经遴选委员会公示,未接到负面反映。
据贵州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宏丽介绍,贵州法院员额制改革采取以案定员、动态员额、精细化和一步到位原则,试点法院首次遴选数量根据案件量,结合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司法基础等因素进行测算,试点法院员额比例均控制在30%以内,在中央批复的39%法官员额内预留员额10%,为优秀法律人才留下晋升空间。此外,科学确定各年龄段员额制法官比例,努力形成老、中、青员额法官年龄结构合理梯次,原则上36至50岁的员额法官不低于50%,35岁以下和51岁以上的员额法官应各占适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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