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426名老赖被曝光后履行义务
《工人日报》(2015年09月12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9月2日,记者从天津市高院获悉,该院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自去年10月1日曝光失信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已公布失信人5860人次,其中426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
根据新规定,“老赖”被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据介绍,今年2月以来,天津市高院通过官网和官方微博,分批次将老赖进行曝光。该市河北区法院受理的申请人边某、申请被执行人王某离婚执行一案,按判决,王某应给付边某63495.5元。王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往返于京津两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后,王某因“限高令”无法购买动车车票,业务受到影响。迫于压力,王某主动找到河北区法院要求分期履行给付义务并缴纳了执行费,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下。
记者现场观察,该市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大屏幕将连接全市各法院和19家金融机构的网页展示得一清二楚,执行局工作人员将一名被执行人信息打包发给各联网金融机构,几分钟后,金融机构陆续回应。一旦有可执行财产,法院可在第一时间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网络查询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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