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部门和地区简政放权不到位 18个重点项目“慢作为”
审计署:部分中央政策措施落实不力
“一些部门和领域甚至成为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桎梏”
审计署今天发布了2015年7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政策措施落实和简政放权方面不到位,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为破解中央政策落地难,去年8月以来,审计署接过对中央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任务,通过审计将政策落实情况、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直呈国务院。
7月,审计署对29个省份、29个中央部门和7个中央企业落实中央有关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451个单位、229个项目,涉及中央财政资金981.83亿元。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部分中央部门和地区存在资金沉淀和土地闲置问题。22个省及2个部门存在此类问题,涉及资金564.47亿元、闲置土地3.6万公顷。一是两个中央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不完整;二是16个地区财政专户结存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部分中央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形成财政资金结存;三是一些地方由于土地规划调整、土地已用于贷款抵押等,闲置土地盘活较慢。
如黑龙江、吉林、辽宁省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部分中央专项资金安排下达不及时;湖南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补助资金6亿元,由于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尚未完成具体项目的分解细化工作,上述资金闲置未用;吉林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取得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5.6亿元闲置等。
——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的部分配套制度不完善、有的政策措施未落实。10个地区、部门存在此类问题。一是某些部门未及时细化相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影响政策措施的落实;二是有关部门和地方虽采取了积极措施,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为突出;三是推动企业信用公开、通关便利等措施力度不够。
如民政部未根据国务院相关要求按时出台慈善组织及社会捐赠等3项具体措施;黑龙江由于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两家主管部门意见不一,未按时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有关部门和地方虽采取了积极措施,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为突出。如福建出台的财政资金扶持办法不利于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陕西、河北的个别金融机构通过“以贷转存”等方式变相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费用;江苏个别企业融资被增加了存单质押、年中年底存款等多项附加条件。
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动企业信用公开、通关便利等措施力度不够。如今年上半年长春海关、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一次申报”进口数量占全部进口申报数量的比例,分别仅为5.05%和3.7%。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解读此公告时表示,中央政府制发了一系列改革方案、政策措施,构筑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框架,但一些部门和领域的具体制度规定没有及时修改完善,有的甚至成为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桎梏,影响了政策落实的效果。
——某些部门和地区未按规定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一是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未按规定将有关审批事项纳入清理范围;二是海关总署自行设立准入类职业资格,广西无依据设立收费项目,增加企业负担;三是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措施中,广西、河南的部分行业仍存在准入限制,“三证合一”工作也未能按期实现信息共享等。
——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有18个项目推进慢的问题较为突出,涉及项目投资502.73亿元。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规划缺乏科学性与全局性,影响项目落地;部门间工作不协调,项目涉及地域间意见不统一,工作缺乏统筹。其中“慢作为”的典型案例之一,就是山西省70处引调提水工程建设任务未按要求完成,导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41亿元闲置。
相比之前的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公告,本次公告问题意识更强,公布的案例内容更充分。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进一步发挥监督合力;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持续公开跟踪审计结果来加强跟踪审计的效果。
(本报北京8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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