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5年08月27日 星期一

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可配置多种资产

《工人日报》(2015年08月27日 04版)

本报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 北梦原)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展业,但应当具备与展业活动相适应的客户服务能力。

投资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范围比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执行。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上市权益类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其他金融资产。

据了解,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是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团体委托人和个人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

今天,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构的作用,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和服务;同时,我国企业数量众多,员工养老保障需求不同,其中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在员工的养老保障服务及员工激励等方面有较大的需求。

该负责人表示,发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有利于满足多层次、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需求,有利于发挥养老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为更多的团体和个人在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资金管理方面提供专业服务,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据了解,保监会于2009年发布《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年出台《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就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业务经营、投资管理、风险管控、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经营规范和监管要求。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