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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8月20日 星期一

交警、城管、社区相互推诿,车位地锁呈野蛮式增长

兰州部分车主“圈地”地锁成了“路钉”

专家:应认真研究私装地锁背后的民生诉求

《工人日报》(2015年08月20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 康劲)“拆!拆!拆!这些地锁早该拆!”8月10日上午,兰州城关交警大队在旧大路街道一次性强制拆除了安装在马路边的24个停车地锁。近几天,许多市民向有关部门再次“喊话”,希望拆除小区院落和人行道的更多停车地锁。

停车地锁是一种可以固定在地面的“三角型”或“半圆型”障碍物,也被称为车位锁。近年来,由于一些免费泊车的小区、街巷出现了抢车位的情况,一些车主就私自在地面安装停车地锁。地锁的野蛮生长,已经成为阻碍正常通行的“路钉”。

《工人日报》记者近日在兰州市沿一只船北街、甘南路到双城门一路向西,在街区两旁的各住宅院落和街巷均看到大量“停车地锁”,一些居民楼前不足100平方米的空地上居然达八九个之多。在一些人行道上,地锁已成为“路钉”,绊倒行人的现象不时发生。据悉,这些地锁安装一个需花费100元到200元,安装简易。

不论在小区还是街巷,有限的停车场地属于公共资源,私自安装地锁显然有悖常理。但是令人瞠目的是,许多部门长期以来相互推诿,任由地锁野蛮生长。

兰州城关交警大队表示,对于安装在马路上的地锁,肯定要管。但对于安装在马路道牙以上的地锁,他们认为该由城管部门负责拆除。而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只负责全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不允许在公共停车场安装地锁,而对于在小街小巷、城市道路两旁道牙上和人行道安装地锁的做法,应该由社区、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面对交警推给城管、城管推给社区的“管理逻辑”,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克明表示,在公共场所安装私人停车器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侵权行为,居民楼前院落、小街小巷的空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私家车主没有权利私自安装地锁,居民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和社区强行拆除。

“社区怎能拆得了!”皋兰路社区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拆除地锁难免要与车主发生冲突,况且今天拆、明天安,社区对此无能为力。这名工作人员认为,交警、城管应该对此进行管理。

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正是相关部门长期以来相互推诿,才导致了车位地锁的野蛮生长。

“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拆除地锁的同时,也应认真研究私装地锁背后的民生诉求。”兰州财经大学教授雷兴长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规划出更多的停车场地,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停车位的数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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