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给餐桌高压“杀毒”
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高发,典型案例中监管呈多环节全链条式崩坏
■本报记者 卢越
《工人日报》(2015年08月08日 06版)

2015年7月15日,昆明集中销毁了近600吨臭肉。CFP供图
“有地方将食品安全事件降格处理”
近年来地沟油、病死猪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检察机关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8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检察机关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表示,在与地方行政执法衔接时,由于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检察机关仍面临着案件移送难等阻力。
据最高检通报,去年1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生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5212人;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案件1037件124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食品犯罪案件654件825人。
黄河表示,在与地方行政执法衔接时,检察机关仍面临案件移送难等阻力。“有的地方偏重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线索关注不足;有的地方习惯于以罚代刑,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还有的地方行政执法机关刻意隐瞒食品安全事件,有意降低案件的危害性,等等。”黄河说,这些因素均导致两法衔接不畅,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降格处理,甚至不了了之。
黄河强调,检察机关将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的联系,督促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放纵犯罪等问题,防止不移送和以罚代刑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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