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和完善关爱劳模新机制
昌吉出台劳模服务办法
《工人日报》(2015年07月24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元程 通讯员古丽米拉)日前,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出台劳模评选和管理服务暂行办法。
7月15日,《办法》经自治州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以州党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生效。昌吉州总工会主席张良成表示,对劳动模范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是州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员和激励广大职工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的重要职责。
《办法》共分6章、23条,对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奖励、撤销与服务管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州总依据《工会法》、《全总劳动模范工作暂行条例》,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组成若干个工作组面对面听取职工对劳模评选管理的意见建议,并整理总结出7000余条。结合自治州实际,草拟了《办法》,并征求组织部、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意见。
“州总工会通过研究劳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尊重劳模、关爱劳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培养、选树、表彰、关心劳模的新机制。”张良成表示,工会要加大力度主动关心关爱劳模,在工作和生活上把对劳模的关爱落到实处。
连日来,昌吉州总工会主动与援疆省市的劳模进行交流交往,7月7日,山西省总工会调研组一行来到阜康进行援疆项目调研,山西省全国劳模代表范春燕还走进昌吉州部分企业进行交流指导;7月13日,受昌吉州总邀请,福建省总工会组织由24人组成的劳模团来到昌吉,与当地劳模进行了座谈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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