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督办食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工人日报》(2015年07月18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卢越)记者7月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下发通知,将对13起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
通知强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配合做好涉案产品的检验认定工作,全面查清违法产品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督促全部召回涉案产品;对有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制假售假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对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全面摧毁制假售假网络,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要及时处理;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要及时予以起诉,并按照“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对重大案件适时派员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
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财物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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