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排放路径将满足2100年全球升温不超2摄氏度要求
《工人日报》(2015年07月08日 05版)
据新华社电(记者 安蓓)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邹骥7月6日说,我国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是有力度的,其排放路径将满足2100年全球温度升高不超过2摄氏度这个要求。
我国于日前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提出2030年行动目标是: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
邹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解读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时说,我国自主贡献目标的力度可以用八个字概括,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这是一个恰当的、合理的力度。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指导下,我国既坚持了发展中国家的定位,又坚持了一个大国的定位,一方面要为人类作出最大贡献,另一方面也捍卫自身发展权益,力求做到全球气候治理结构的公正公平,在国际全球事务中坚持原则。
他说,发达国家人均GDP在2万到2.5万美元的时候,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才达到峰值。根据我国现在的目标安排,当人均GDP达到1.4万到1.5万美元时就可以达到峰值,这个时间将在2030年前后。此外,美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水平大概是人均年碳排放20吨,欧盟在10吨以上,我国管控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是8吨左右,绝不超过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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