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
环境污染致职业病或追刑责
《工人日报》(2015年06月20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卢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6月16日表示,对于环境污染导致的职业病,检察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形开展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如果构成刑事犯罪,通过追究生产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责任,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吕洪涛表示,如果潜在的职业病患病群体十分广泛而不确定,也可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不特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天的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检方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原则,坚决惩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0084人,起诉28707人。
“通过办案我们发现,许多危害生态环境案件背后,都有相关执法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索贿受贿等问题。”肖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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