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常被忽视,2年期限竟然使用6年多,抗压强度大为降低
啤酒瓶“超期服役”普遍存在爆炸隐患
本报讯 (记者杨召奎 实习生任怡婷)6月以来,天气越来越热,啤酒也开始进入消费旺季。很多市民在购买啤酒时往往只关注啤酒的保质期,却不知道啤酒瓶也有保质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啤酒瓶的建议使用期限为2年。但记者日前走访时发现,啤酒瓶存在“超期服役”的情况,尤其以小商店的情况更为严重。
6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一家私营的小商店内,记者随意从货架上拿起几瓶啤酒,仔细看瓶底的生产日期。记者发现了2009年生产的啤酒瓶和2006年生产的啤酒瓶,这样的啤酒瓶分别使用了6年和9年之久。商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进货的时候只看啤酒的生产日期,根本不会看啤酒瓶的保质期。
而在该商店不远处的一家超市,记者也发现,虽然啤酒的生产日期是今年的,但不少啤酒瓶都是2008年生产的。刚刚在这家超市买了两瓶啤酒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买啤酒的时候主要看啤酒的生产日期,真不知道啤酒瓶还有保质期。”
根据1996年出台的《啤酒瓶标准GB4544-1996》,要求用于灌装啤酒的玻璃瓶均需使用B型瓶,并建议啤酒瓶的使用期限为2年。但业内人士表示,啤酒瓶回收、清洗都是批量进行的,数量太多无法一一分拣。由于2年使用期限并非强制标准,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厂家直接淘汰掉,而合格的就继续使用。这样一来,啤酒厂家一年能够节省不少成本。
那么,啤酒瓶超期服役会否存在安全隐患呢?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志武对记者表示,玻璃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虽然时间的久远不会改变玻璃的化学成分,但啤酒瓶反复使用时,由于擦伤、划痕以及阳光暴晒等原因,抗压能力会有所降低。一般来说,连续使用5次以后,瓶子强度就会降低一半,很容易出现爆炸的危险。近年来,我国多地出现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给消费者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
对此,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啤酒瓶标准GB4544-1996》已实施近20年,太过老旧,一些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行业发展,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征集意见,以对老标准进行修订。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啤酒的时候也要对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多留心一下,以防过度使用的啤酒瓶发生爆炸,给自己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如果啤酒瓶发生爆炸,一定要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及时与经销商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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