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自由法案》再“闯”参议院获通过
【新闻综述】美政府大规模监控本国公民将受限制
当地时间6月2日,此前曾一度搁浅于美国参议院的《美国自由法案》,以67票赞成、32票反对的表决结果终获通过。该法案的通过,意味着美国国安局在“9·11”事件后大规模搜集公民通话数据的做法将受到限制。
新通过的《美国自由法案》明确禁止美国国安局搜集一般美国民众的电讯信息,包含电话号码、打电话的时间与次数,也不准搜罗电子邮件与网址等网络信息。法案还要求将储存通话元数据的责任移交给通信公司,今后在进行涉嫌恐怖主义活动的相关调查时,美国国安局必须先获得外国情报监控法庭许可或在紧急状态下,才可向通信运营商索取美国公民的通话记录。
奥巴马获知参议院通过法案后在社交网站表示:“很高兴参议院终于通过《美国自由法案》,这项法案维护民权和我们的国家安全,我一拿到就会签署。”
此前,由于参议院未能在5月31日《爱国者法案》第215条失效前通过《美国自由法案》,美国情报机构的监控项目被迫于6月1日零点起中止,奥巴马批评参议院的不作为危害到了美国的“反恐大计”,“使我们突然陷入黑暗之中”。现在,《美国自由法案》终于在参议院“闯关成功”,只待奥巴马签字后,美国国安局就将重启监控项目,但时限上只有6个月的授权,在此期间必须把储存通话元数据的责任移交给通信公司。
有美国媒体认为,国安局最终失去公民通话数据监控项目授权意味着“棱镜门”爆料者斯诺登的“胜利”。支持《美国自由法案》的民权团体——美国民主和技术中心高级法律顾问盖格就表示,正是因为斯诺登,人们才得以了解到法律是如何被扭曲成政府窥视无辜民众的工具。
对于《美国自由法案》的通过,斯诺登将之称许为“历史性”行动,并呼吁维权运动人士继续努力。
不过,《美国自由法案》也并不意味着美政府以“反恐”为名推进的监控项目正式收手。一方面,美国国安局仍有权向通信公司索取公民通信数据;另一方面,美国在全球范围内针对别国公民的监听活动何时终止更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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