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
秦皇岛市总全面规范经审工作
《工人日报》(2015年06月02日 02版)
本报讯 (特约记者朱润胜)日前,河北省秦皇岛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和相关考核办法,提出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主要内容“四规范”、强化创新等举措。
按照考核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及制度建设、审查审计、业务建设和工作创先争优,共4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3个加分指标。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依次分配到各指标中。
其中,组织建设规范一项,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经审组织,配齐经审委员,县级工会经审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系统、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委员一般不少于3人;对经费收入超200万元以上的县区,要设立经审办。
在制度建设规范方面,各级工会要建立经审会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应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所有涉及经费、经济活动事项的会议,都要有经审人员参加;要制定本级经审会议制度或工作制度,县区工会和系统、产业工会制定对下一级工会经审的相关标准和制度。
审查审计规范方面,各级工会要按照工会审计操作规程,做到审计程序规范,审前有通知、实施方案,审中流程严密、底稿完备,审计证据充分,有征求意见报告、审计意见书、整改反馈意见;审计业务文书要规范,案卷装订整齐;实行审计情况报备制度,每半年将审计开展情况报市总工会经审办。
据秦皇岛市总经审委员会主任李光介绍,在此次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将按照自查自评、对标互查、整改落实3个步骤进行。力争到今年底,全市县区工会全部达标,50%以上县区工会达到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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