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思明法院
成人药品成假药犯罪“重灾区”
《工人日报》(2015年05月16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杨长平 李缘缘)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思明区法院了解到,根据该院调查显示,成人药品和非法进口的居家常用药品成为药品犯罪的“重灾区”。
据了解,2012年至2014年,思明区法院受理假药犯罪案件共101件,涉及人数126人。2012年新收案1件,2013年猛增至58件,2014年新收案42件。至2014年12月共审结99件,审结被告人123人。这其中,成人药品和非法进口居家药品是“重灾区”。有些国外正品成人药品通过非法进口途径进入国内,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根据相关规定,直接认定为假药;有些药品属性药类,但是产地标识模糊,真假难辨。在港澳台居家常用药品类,许多从非法途径流入境内的“水货”,由于没有相关进口手续,依法也以假药论处。在保健药品类上,针对常见的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假借保健品的名义销售药品,事实上均属于具有治疗效果的药品,但却没有药品批文或仅有保健品批号,涉案当事人往往打着保健品的旗号进行销售。
诱发假药犯罪案件发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思明区法院的法官认为,除犯罪人自身的因素外,药品监管、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对经营药品资质、药品注册程序缺乏足够认知、对真假药品的认知度不够、进货成本低廉,利润空间巨大、药品监督机构的管理存在漏洞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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