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巷总理”对摊派工作能说“不”了
居委会承担事项由140余项缩减到67项,腾出时间和精力开展便民服务
本报讯(记者姜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工作千头万绪,工作量大是“小巷总理”们的普遍感受。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今年,天津市将通过社区改革,切实为社区工作“瘦身减负”,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工作事项将由140余项缩减到67项,居委会不再承担本不该承担的事务,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便民服务。
“台账材料多,检查评比多,调查报表多,加班加点多……”天津市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坦言,目前,社区普遍承接100多项政府部门行政任务,这让社区疲于应付。据天津市民政部门统计,在1989年前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事项是20多项,而如今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工作事项达到140余项。为了应对各种事务,社区工作人员疲于奔命,忙着做台账、搞活动,牵扯了大量精力。
对此,天津市进一步厘清社区居委会职责,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对一些部门或机关摊派的不属于社区职责的工作,或者社区不该干、干不了也干不好的工作,社区居委会以后可以大胆说“不”了。
近日,天津市出台《关于依法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了党政机关与社区的关系,明确了社区的工作职责和协管工作内容。今后,天津市和区县有关部门及单位凡有工作事项进入社区的,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外,市级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工作事项须经市政府同意,区级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工作事项须经区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同意,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进入社区。经批准确需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不得要求设立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委托社区承接和办理相关事务的,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商,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或实行购买服务。
今后,天津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重心将转移到为居民服务上来,并将增加社区居民满意度、参与度、知晓度在社区工作考核评价中的比重,重点考核社区工作者掌握居民基本情况、分片包户、组织居民自治、走访入户、反映解决居民诉求、协调社区资源、服务居民群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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