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困难群体可申请法律援助
《工人日报》(2015年05月09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 由济南市人社、司法、工会等部门联合成立的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困难群体出现劳动人事争议时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据济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受理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发生的劳动争议,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具体为,济南市内五区经济困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县(市)区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7倍以内。在援助范围上,法律援助工作站重点服务劳动争议多发、职工权益易受损害的行业领域,重点援助维权能力较弱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群体,重点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涉及职工基本生存权益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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