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被列入税收“黑名单”者将面临18项处罚
《工人日报》(2015年05月03日 03版)
据新华社福州5月2日电 (记者康淼)被列入福建省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今后将面临18项联合惩戒措施的处罚。
福建省发改委、省国税局等24个部门日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福建省《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
据福建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福建省将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将面临包括强化税务管理、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18项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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