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的县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两部门联合发文要求确保年内完成
《工人日报》(2015年04月21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杜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已有月余,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近日就当前不动产登记整体工作面临哪些困难等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从全国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制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最大难题和障碍。”
据介绍,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诸多进展:全国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已经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关配套依据和标准不断健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然而,不容乐观的是,截至今年3月底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也未整合到位。
王广华认为,如果市县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没有实施主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就无法全面落实。
4月13日,国土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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