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5年04月03日 星期一

教育部规定

志愿服务记录进入学生档案

《工人日报》(2015年04月03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于忠宁)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在本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将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协调本级共青团组织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志愿服务的领导、统筹、协调、考核工作。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校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抓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方式包括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自行开展两类。高校应将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学生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学校应及时予以记录。学生在本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应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