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天津补贴政策破解养老服务“用工荒”

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每月可享受岗位补贴555元,社保补贴860元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3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为吸引更多人才参与到老年人服务行业中,使老年人享受更专业的服务,3月20日,《天津市养老服务用工补贴政策》正式施行。根据该政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向养老服务企业输送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将获得补贴。

据介绍,目前天津市专业养老护理员不足9000人,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有200.8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0.01%,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三,高龄化、空巢化特征明显。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约25万,日常生活需要帮助或护理的老年人约有13万,养老服务机构基层护理人员供不应求。

为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并保证他们就业,《天津市养老服务用工补贴政策》明确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养老服务企业一次性输送员工20人以上,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职业院校一次性向养老服务企业输入实习生20人以上,且稳定实习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超过3个月的,每满1个月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再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元。

该市还对养老服务企业进行补贴,凡是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可为取得资格证书、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申请岗位与社保补贴。

“以2014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例:每名员工每月岗位补贴为标准的30%,即555元;社会保险补贴包含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项共计860元。两项合计每名职工每月可享受1415元补贴,每名职工一年总计可享受补贴16980元,大大减轻了用工企业负担。”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一位领导介绍说。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