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在奖励典型时,把“道德明星”连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功之臣一起重奖,在职工中引起了争议——
重奖“道德明星”是否太任性?

褒奖典型 重在激励 法明/画
■新闻事件
台上,先进典型披红戴花,宛如明星格外耀眼;台下,全场职工掌声不断,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春节前,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隆重表彰了2014年度涌现出的7名“安全功臣”、5名“业务状元”、5名“道德楷模之感恩之星”及10名“标兵、优秀指导司机”,并给予每人5000元重奖,号召全段职工向他们学习。
可谁知学习一开始就不顺利。
在洛襄运用车间组织的学习会上,大家对重奖“道德楷模”的做法争论不休。
“去年咱们车间李凯消除一起重大行车风险获得‘安全功臣’,才得到5000元重奖。”火车司机李红伟说,“我觉得他们的功劳没‘安全功臣’大,奖励500元都不少。”
“铁路毕竟是吃安全饭的,重奖防止事故或为铁路安全作出贡献的‘安全功臣’、‘业务状元’或‘标兵指导司机’,这一点儿都没错。”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陈林说。“我就想不通段上为啥对‘道德楷模’也进行重奖,大家觉得段上的奖励是不是有点太‘任性’了呀?”
其实,在最初对“道德楷模”奖励标准上,评委之间也有分歧。
有的评委认为,铁路企业的工作目标就是保安全、创效益,“道德楷模”不能和“安全功臣”、“业务状元”放在一个标准线上,奖励2000元比较合适。
也有的评委认为,他们是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奖励多少都不为过。拿25岁的洛阳运用火车司机崔捷来说,看到一名男子跳河,他来不及多想就跳了下去,尤其是在施救过程中,胳膊和腿部先后被擦伤,但他依然没有退缩;洛北运用车间火车司机朱团,面对叔叔患病离世后,留下堂弟妹年幼无人照顾的凄凉局面,他接过叔叔的接力棒,十几年如一日帮助堂弟妹们上学、就业、成家……
“一个国家要有正气,一个民族要有骨气,一个企业要有好风气。”面对不同的声音,该段领导有着一致的看法,之所以要重奖“道德楷模”,目的就是传递正能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企业生根发芽,企业的风气好了,职工心气就足了,也会责无旁贷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安全、队伍稳定自然就有了保证。
针对部分职工的不理解,该段一方面利用交班会、学习会、班前会等各种机会,向全段干部职工宣讲段上的做法和用意,统一大家思想;一方面向大家灌输洛阳机务段“家”文化理念:凡是为“家”作出奉献、贡献的,段将让其有名可扬、有利可图、有为可就;凡是“不作为”、“反作为”、“乱作为”,或者为了“一己之私”给“家”抹黑添乱,让“家”整体形象受创、整体利益受损的,段将给予严肃处理,让其“丢面子”、“丢里子”、“挪窝子”、“丢位子”。
重奖先进典型,激活了一池春水。如今,在洛阳机务段,无论干部,还是职工自觉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差距,争做“好人”、“好职工”已蔚然成风。(张先锋 周武欣)
■编辑点评
●晓 燕
好人必须有好报
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同,它是依据社会舆论、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来判断,标尺是人们自觉的内心观念。
在企业中大力宣传道德明星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并给与和安全功臣同等重奖,能够引导广大职工追道德星、做感恩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道德明星是时代的道德标杆,引领着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导向,而坚持和提倡什么样的价值观,直接影响着道德建设的进程和成效。实践证明,发挥道德典范、道德榜样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是提高职工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的道德状况还不能令人满意,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道德明星,使一批来自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脱颖而出,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道德模范不是“高大全”式的遥不可及,他们的善行义举就体现在自身的日常生活中。
像他们一样,每个职工只要愿意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将一般的道德要求化为切实的具体行动,都可以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成为明星。
道德明星都是普通职工,有一些生活还并不富裕。要在全社会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认同,让平凡的人享有崇高的礼遇。好人必须有好报,才会有更多人去当好人、做好事。
道德给人力量。道德明星做好事的主观动机,虽然并不是追求物质回报,但重奖他们,成为对职工道德意识的一次激发,同时也是核心价值观的一次重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