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总助职工3天领到补偿金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1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娜 高柱 通讯员闵书文 高幸生)“没想到仅3天时间就帮我解决了问题,工会干部的行动力真强!”电话中,四川宜宾的小张对自己权益受损时,宜宾工会的及时相助十分感激。
小张在宜宾市某企业工作8年,本来春节过后,单位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想到在1个月前他却接到了单位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小张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随即到宜宾市总工会请求援助。宜宾市总法律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向职工和企业提出补发工资,补缴或赔偿支付部分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赔偿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和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等调解意见,获得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的认可。
3天后,用人单位将4万元补偿金全额支付给小张。宜宾市总法律保障部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应积极主动寻求工会组织帮助。工会组织将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时间短、易执行,可节约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是较为简单、有效的处理劳动争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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