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市出台《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05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邢生祥)为有效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青海省海东市制定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管理试行《办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据悉,2014年,海东市、县(区)成立清欠工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县(区)、乡镇、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优势,多部门对建筑、交通、加工、餐饮等行业进行排查,并按照“谁拖欠,谁偿还”、“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工作”的原则,严格落实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全市共清欠农民工工资12696万元,涉及农民工9434人次,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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