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成立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工人日报》(2015年02月1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 通讯员李富茂)2月9日,青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在西宁成立。据悉,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设委员15名,由人大、政协、法学专家、律师以及法官、检察官代表等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学历层次高、职业操守好的全省法律法学界及相关方面的精英组成,其中社会各界代表人数不低于50%,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遴选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全面负责考察法官、检察官参选人员的各方面表现和业绩,从专业角度提出遴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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