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5年02月14日 星期一

广东“民告官” “告赢”仅两成

法官: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程序败诉因素大

《工人日报》(2015年02月1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刘友婷)记者近日从广东高院获悉,2014年广东省行政诉讼受案率上涨了近4成,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上涨了近4个百分点,但“民告官”败诉率依然超过八成。

据统计,2013年广东新受理9079件行政诉讼案,较上一年增长18%;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0.4%。2014年新受理12677件行政诉讼案,较上一年增长了39.60%;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4.25%,同比提高了3.85%。

广东高院行政庭庭长付洪林介绍,去年广东“民告官”案件的增幅如此明显,很大一部分案件是打假维权个人或团体发起的诉讼,其相关案件往往成百上千个。付洪林认为,越来越多“民告官”案的出现,体现了百姓依法维权意识正在增强。

然而,实际上“民告官”中超过八成的“民”在诉讼中败诉,其原因何在?

“案件程序败诉的因素比较大。”广东高院行政庭副庭长林俊盛表示,“民告官”中“民”败诉的原因多因程序问题,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者不予受理的,都被归为了败诉一类。由于法律规定行政诉讼符合立案受理的条件比较多,有的需要复议前置,原告起诉时达不到起诉条件,在诉讼程序上不能获得法院支持的,占相当大的部分。

付洪林表示,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中,政府一方本身有专业化执法队伍,如果某项执法行为确与法规不符,可能已通过行政复议直接过滤,不会通过法院审理。此外,付洪林解释,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4.25%,并不意味着胜诉率就是85.75%,“其中还有一个协调和解的过程,广东省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约在25%~35%之间。原告诉求被满足后,就直接向法院申请撤诉了。”

“这还与百姓的知识积累、法律素养均有关系。”广东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徐曾沧表示,实际生活中,作为原告的公民大部分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不够了解行政诉讼的程序与环节。例如,2014年广东省法院受理的一审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申请人的胜诉率只有约10%,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类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简单,特别是谁公开、公开什么等都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等若未能很好了解掌握,运用法律武器敦促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就不很高,导致高败诉率。

如此之高的败诉率如何保障对“民”实际救济?付洪林指出,在行政案件中还有一环是协调和解,有20%~30%的行政诉讼案件实现和解。“行政诉讼案件中民众原告实际获得救济的比例比较高。有近半的民众原告能从中获得实际救济。”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