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一

明确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对四种行为“零容忍”

青岛出台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创建标准

《工人日报》(2015年02月03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近日,青岛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 市企业家协会、工商联等在全市联合发起企业、工业园区、社区(村)、街道(镇)、区(市)和谐劳动关系“五级联创”活动,并制定出台 《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试行意见》,明确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和“零容忍”的四种行为。

《意见》分别针对企业、工业园区、社区(村)、街道(镇)、区(市)设立了五个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创建标准,并对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社区(村)、街道(镇)、区(市)评审采取量化计分的方式,每个评审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及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加强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工会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完善等方面内容,成为本次和谐劳动关系“五级联创”活动参评的最基础、最核心内容。

《意见》还明确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零容忍”的四种行为。对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社区(村)、街道(镇)、区(市)的,发生违法使用童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人数占企业员工总数达到一定比例、一定次数;发生1次以上重伤3人或死亡事故以及3人以上职业中毒或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企业员工30人以上的游行、罢工或到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或参与人数5人以上,有阻断交通、妨碍执法、聚众闹事、群体性械斗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过激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意见》,青岛市将对被评定为劳动关系和谐先进单位的组织,实行两年为周期的动态管理。在两年管理期内发生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会会费,不坚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发生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污染环境或其他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撤销其先进单位资格,并在媒体上公示。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