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劳模管理办法
遵义市总真情服务劳模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2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李丰)日前,一封特殊困难帮扶救助金申请书交到了贵州遵义市总工会办公室,申请人文云书是余庆县农牧局农技站职工,他曾在2011年被评为全国劳模。
去年3月,文云书被诊断出患有肺癌,经过多次治疗后,医疗费花费不少,家庭经济陷入困境。文云书向市总工会申请特殊困难帮扶。按《遵义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市总工作人员迅速为文云书办妥所有手续,文云书得到了一次性3万元的特殊困难帮扶金及困难劳模帮扶金、月补贴等,共享受到近4万元补助。
在遵义市总工会,记者看到了《遵义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该文件共七章二十一条,明确劳模各项待遇,规范了劳模管理和服务。《办法》中规定,该市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市级劳模可凭身份证及劳模证在全市辖区内公立医院优先就诊、住院,并免交挂号费,优惠20%收取仪器检查费。同时,可到市公交公司办理5折IC卡,享受乘车优惠。此外,经协调,已落实劳模荣誉津贴,其中,全国劳模120元/月、省部级劳模80元/月、市级劳模60元/月;劳模春节慰问金,其中,全国劳模1000元、省部级劳模500元、市级劳模300元及劳模疗休养、劳模特殊困难帮扶等待遇,还可为劳模购买互助保险等。据了解,目前该市共有各级劳模1143人,市总用于服务劳模的专项资金近50万元。
“劳模在岗位上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为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做好劳模服务工作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遵义市总工会主席刘跃明告诉记者,今后,市总将继续落实劳模相关待遇,维护劳模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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