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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1月28日 星期一

加大参与面 增强支撑力 提高满意度

四川启动2015年“集中要约月”活动

重点突出3个方面:分类确定协商重点,加大行业(区域)协商力度,规范协商程序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2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 李娜)为推进新形势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四川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7日起,集中1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

针对经济新常态对劳动关系领域可能带来的影响,四川省在今年“集中要约月”活动中重点突出3个方面:一是结合实际,分类确定协商重点。要求各市(州)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与职工重点协商“保工资增长”;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重点放在“保工作岗位”,签订更具针对性、更符合职工意愿的专项集体合同。二是将行业(区域)集体协商作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要把健全协商主体、拓展协商领域、细化协商内容、提升协商实效、完善行业劳动标准等作为重点,指导单独开展协商难的企业和行业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并将协商领域逐步向知识密集型产业、新兴行业拓展,不断提升行业(区域)集体协商质量和覆盖面。三是将规范集体协商程序作为重点。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在集体协商各环节和程序上严格规范,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从而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川省下发的《通知》还强调,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互通信息,及时研究处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无理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时回应的企业,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及时介入,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要约方可直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可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四川省总工会民管部负责人表示,通过1个月的“集中要约月”活动,力求增加企业和职工参与度、认知度和综合满意度,逐步形成制度支撑有力、机制运转高效、职工参与广泛、实施效果明显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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