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定海区总将流动仲裁庭“请”进工会
【全面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思维课”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28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邹倜然)日前,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在该区总工会开庭。来自湖南的王海生师傅,在这里经过劳动仲裁拿到了9万元的工伤补偿金。这是定海区自2009年推出“流动仲裁庭”后,首次将劳动争议案件放在区总工会进行仲裁。当地工会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职工权益。
王海生2013年2月来到定海打工,但企业并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费。2013年4月,王海生在上班时不慎受伤,去年6月被定为9级伤残。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他一直无法拿到工伤补偿。
定海区总得知这一情况后,帮助王海生到定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邀请该委员会“流动仲裁庭”现场仲裁,企业代表、农民工代表和工会干部一起旁听,一起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思维课”。
“考虑到工会作为职工‘娘家’,我们也认为应把仲裁庭开进工会,更好地服务职工。”定海区劳动仲裁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经过“流动仲裁庭”协调,最终企业方同意支付王海生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共计9万元。“多亏了定海区总工会和‘流动仲裁庭’,不然我到哪儿要赔偿去!”王海生感激地说。
据介绍,近年来,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明显上升的新态势,定海区劳动仲裁部门积极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打造了“流动仲裁庭”作为定海区劳动仲裁的重点工程。此次“流动仲裁庭”进入工会,也为职工维权提供了更为可靠的保障。
下一步,定海区总工会计划联合仲裁机构将“流动仲裁庭”拓展至社区、工业园区乃至企业厂区,通过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着力提升仲裁办案的效率,从而更好地服务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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