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广敏提出
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会工作
本报福州1月20日电(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要参与制定良法,坚持立法为民,让法治阳光惠及广大职工群众;推广普法宣传,倡导契约精神,把法律武器交给广大职工;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会工作,突出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劳动关系,规范企业行为,实现社会和谐。”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广敏在今天召开的省总工会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的。
张广敏指出,要把工会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中去谋划、把握与推进。要切实使工会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切实让工会工作更好地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切实将工会工作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思考,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中发挥工会组织应有作用。
张广敏说,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解决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信念,用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认识事物、判断是非、作出决策。要坚持合法性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要求,在规划目标、部署任务、组织活动中首先要考量合法性问题,时时处处审视我们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体现公平公正、是否兼顾基层实际、是否回应职工关切,努力寻找最大公约数,着力完成最后一公里;要坚持程序性思维和按程序办事的要求,把工会各个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体现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环节。
张广敏强调,要以务实作风推进工会工作,以创新精神拓展工会工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工作转向、组织转型、干部转身,塑造“维权可信、温暖可亲、安全可靠”的工会干部形象。要围绕社会关注、职工关切的热点难点,以实在、实用、实惠、实效的服务项目与服务内容,以凝心、暖心、尽心的服务技能与服务水平,构筑职工满意的“服务型”工会。努力克服好高骛远、贪大求多的思维惯性,不喊口号,不换频道,不求立竿见影,不图马到成功,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个体”,从“面子”到“里子”,一点一滴、一丝一毫、一步一个脚印地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办一件成一件、成一件惠一批。要根据不断变化的职工多元利益诉求,审视工会体制机制、工作载体、活动平台的适应性问题,持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课题、破解新难题。特别要针对制约工会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探索,推动创新,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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