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处机制
攀枝花促进形成大调解格局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21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 李娜)为整合优化劳动争议调解社会资源,四川攀枝花市总工会近日联合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人社局,共同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四方联动协调处理机制,以促进形成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职责明确、主体合法的大调解格局。
一是整合资源,调处体系更加合理。按照构建上述机制的相关要求,市总在以往由工会、劳动部门、企业联合会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基础上主动求变,积极整合同级司法局、法院、人社局的调处资源,将劳动争议调处扩展到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同时以“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四方联动协调处理机制领导小组”为基础,建立健全季度通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研讨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全力构建大调解格局。
二是职责明晰,调处机制更加健全。明晰工会、司法局、法院、人社局的具体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构建协商衔接机制,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协商制度,建立协商成果确认机制;构建仲裁衔接机制,加强工会参与仲裁力度,大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构建诉讼衔接机制,选任一定比例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工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构建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级工会、司法局、法院、人社局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稳定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进行定期排查,沟通联络、分工协作、有效应对、全力化解。
三是建立专调会,调解工作更加专业。通过购买服务,建立以专兼职工会干部、离退休政法干部、法律服务志愿者、律师等为基础的调解员队伍,统筹各方资源,建立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把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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