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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1月06日 星期一

“呼格案”嫌疑“真凶”赵志红受审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06日 03版)

本报呼和浩特1月5日电 (记者张玺 通讯员杨青华)呼格吉勒图案嫌疑“真凶”赵志红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今天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赵志红,1972年9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2003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被逮捕。他落网后,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1996年发生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厕所的“4·9”女尸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检察机关的指控并未提及1996年“4·9”女尸案,庭审被要求暂停,赵志红一直被羁押。直到今天,赵志红案再次开庭。

今天上午9时30分,法庭公开审理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赵志红涉嫌犯抢劫、盗窃罪的指控。被告人赵志红本人及其家属均未委托辩护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蒙古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两位律师为其辩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悉,指控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犯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于今天下午2时30分开始不公开审理,案件审理预计需要两天时间。

“4·9”女尸案案发后,呼和浩特市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杀人凶手,于61天后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因为“一案两凶”,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上访要求再审。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案经过申诉审查,决定再审;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赵志红是不是此案真凶,还有待于法庭对相关证据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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