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进中国·精彩故事】维护公道是我的抗癌良药
——法援律师张芙蓉帮助困难群体维权二三事
“如果‘歇’下来不再为弱者伸张正义和维护公道,可能我‘走’得更快……”2014年12月28日上午8时半,在四川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张芙蓉坐到了记者面前:“我只能接受半个小时的采访,因为有一件农民工维权案马上要开庭。”
当天天气并不寒冷,记者却见她用棉帽、羽绒服、手套、雪地靴裹住了全身。“我免疫力低,得多穿点,怕感冒。”她平静地说,自己是一位已做过多次化疗的癌症患者。
2008年,张芙蓉时常感到肚子疼。一次,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途中,张芙蓉突然晕倒在地。几位农民工兄弟见状,赶紧把她护送到医院,结果查出她已患有胰腺癌。
当时,拿着报告单的丈夫龚旭东,脑子一片空白。
丈夫以为张芙蓉会在病床上休息一段时间,哪知第二天,她醒来后就拔掉了输液管,说要到阳台走一走,实际是打电话询问正在办理的农民工援助案件有何进展。
面对病魔,张芙蓉表现出超乎常人的平静。单位领导多次要求她休息养病,但她依然早出晚归办案,许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她已罹患癌症。
2010年9月,正在医院接受化疗的张芙蓉,听见过道上有人在吵闹,原来是一位中年女农民工因医疗事故没解决好在向医院讨说法。她起身让护士帮提着输液瓶前去调解。最初,那位农民工以为医院又派人来做她工作,抵触情绪很大。她看着一脸苍白的张芙蓉说:“你装得挺像,反正我不管,如果解决不好,我今天就死在这里!”
“大姐,有啥事慢慢说嘛!死并不可怕,就看有没有价值。只要你有理,我会依法给你讨一个公道!”说这话时,张芙蓉因疼痛和疲惫,豆大的汗珠沿着她脸颊滴落下来。这位大姐怔怔地看着张芙蓉那张被病痛折磨得变形的脸,一下被“吓”蒙了。当护士说张芙蓉身患癌症时,她“哇”一声哭了起来。
事后,张芙蓉不顾重病为这位大姐提供了法律援助,最终为其争取到6万元的医疗赔偿金。
对于张芙蓉来说,带病维权却被“误会”并不止这一次。
2010年,珙县仁义乡62岁的农民工李某在工地切割钢筋时,因机器失控造成右手受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而申请法律援助。张芙蓉接案,虽然她刚经过一次化疗,但她仍拖着病躯走访取证和调解。最初,经几次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张芙蓉建议起诉,可李某不愿意接受,把怨气都撒到了张芙蓉身上,还当场撕毁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尽管如此,张芙蓉一边耐心劝说李某,一边帮助其重新填表和组织资料,并对他说:“哪怕你误会我,你的合法权益我也会尽心维护。”经张芙蓉不断努力,李某如愿获得5.2万元赔偿。事后他才得知张芙蓉身患重病帮他维权,于是专程上门给张芙蓉道歉致谢。
2012年2月的一天,张芙蓉接待了一位进门就哭哭啼啼的老人。老人的儿子孙某在外地务工,驾驶铲车帮业主杨某修路时,不慎从20多米高的陡坡翻下当场死亡。为逃避责任,杨某让死者家属接受不公平的私了方式。孙某的妻子早年外出打工至今无下落,家里有年逾七旬体弱多病的父母和一位年仅4岁的孩子,死者每月1000元左右的务工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刚从医院化疗出来的张芙蓉,一接案就赶到出事地点,经过两天努力,最终达成了雇用方给予受害人家属各项赔偿金22.6万元的协议。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可直到拿到赔偿金他都不知道张芙蓉的姓名,更不清楚她刚做完一次化疗。
记者与张芙蓉交谈中,她开口闭口谈的都是与劳动者权益相关的话题,说的都是帮助困难群体维权的艰难。而事实上,她自身和家里的困境超过了不少法律受助人。
张芙蓉的病情目前虽已处于稳定状态,但化疗后遗症,让她每晚只能靠药物才能入睡。当公安干警的丈夫因患青光眼,不仅切除了左眼,还要每年定期到北京治疗以保住右眼。身患疾病的夫妻两人,上有三位70余岁的老人要赡养,下有正在读高中的孩子要培育,还要还房贷……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张芙蓉担任近10年法律援助律师,共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229件,提供法律援助769件,总计为职工成功争取赔偿近2000万元。
在记者提出采访她的前一天晚上的九点钟,丈夫告诉说她正在公园里锻炼。对于生老病死,张芙蓉坦然面对:虽不能与命运抗衡,但可以让生命更有价值。
“我是一名律师,能伸张正义、维护公道才是自己最好的抗癌良药。我是曾在鬼门关走过一遭的,现在我最大的念头就是帮助更多的弱者,让他们看到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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