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启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工人日报》(2014年12月30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范金石)日前,记者从山东省高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保职工护理问题,逐步建立“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保服务体系,该市下发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启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据悉,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不需另行缴纳护理保险费,基金来源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等渠道解决。职工长期护理分为机构护理、医疗专护、居家护理三种,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护理费,均纳入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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