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渔船数量多、规模小、劳动强度大,由于劳资矛盾突出,渔民工宁肯赋闲在家也不愿上船,渔船主急得团团转却找不到工人——
协商让小渔船上有“好薪情”
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覆盖渔船382条,渔民工近3000人,工资由1600元上涨至3800元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张立成)记者从广西自治区北海市总工会调查统计数据看到,受益于地角渔业产、供、销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的推进,当地渔民工月平均工资由2008年约1600元,上升至2013年的3800多元,实现逐年两位数增长,为渔业行业一线职工劳资关系带来了和谐稳定。
“北海地角渔业以海洋捕捞为主,渔船数量多,规模小,劳动强度大,劳资矛盾突出。”北海市海城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渔民工在没有代表其整体利益的合法组织保护下工作,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
“劳动关系紧张时谁心情都不好。”渔民工因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宁肯赋闲在家也不愿上船给人做工,渔船主则急得团团转想出海却找不到工人。当地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些渔船上独立建会建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难度很大,成为束缚工会维权的瓶颈。
2007年,北海市、海城区、地角办三级工会组成工作组,上码头爬渔船调研,历时三个月,广泛征求渔管会、渔船主意见,倾听渔民工呼声。历经近10次各主体方座谈会后,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摸索出由各渔管会以双重身份参与协商谈判,即由渔民工委托各所在渔管会工会主席与各自所在的船主进行谈判;所有渔船主委托各渔管会行政与地角渔业工会联合会进行谈判,妥善解决了协商主体资格问题。其次是解决行业协议覆盖下的各渔船个性问题。根据行业内各渔船业主的具体情况,经与劳动部门协商,采取“总加分”式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即:地角渔业行业联合会与各渔管会行政(代表所有渔船船东)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共性条款的基础上,再由各渔管会工会代表渔民工与所辖各渔船船东逐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并经各渔船法人代表签字认定,使行业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
经过反复协商,现场签订了渔业行业性集体合同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覆盖渔船382条,渔民工近3000人。
在渔业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无论对当地工会还是各渔船船东、渔民工都是新事物,北海市总坚持培训先行,在加强相关培训提高协商谈判能力上下工夫。同时,加强监督,在有关乡镇、街道成立监督检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力地提高了履约兑现率。几年来,北海市海城区地角渔业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推进,一直得到续签,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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