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总加大职工法援力度
接待窗口有了专业律师“坐镇”
《工人日报》(2014年12月1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彭冰 通讯员牛远方)今年以来,吉林省吉林市总工会创新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服务职工力度,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今年,吉林市总把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由过去的委托管理转为自主管理,设立专门的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并选派市总有司法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长期值守,同时与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作,选聘10名兼职律师为职工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对职工有关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能够立即办理的诉求,当即提供免费服务;对需要代理仲裁、诉讼的,由法援中心与律师所共同委派办案律师,研究处理方案,对其中符合《吉林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暂行办法》的,市总出资予以补助,实现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由市总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
农民工张德胜在岗位上突发重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依法可考虑比照工伤享受待遇。用人单位先期本同意支付10万元,后又反悔。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与法援律师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全程参与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从4月迄今,该中心已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142件次。据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吴立疆介绍,为探索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的合力机制,今年市总还首次召开了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研讨会,围绕服务职工、依法维权、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课题,与吉林市知名律师、劳动法律专家进行研究与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