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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12月18日 星期一

潍坊市总为女职工“量身定做”维权模式

职工认同、企业接受,推得开、覆盖广

《工人日报》(2014年12月18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付海廷)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现有女职工近千人,在女职工专项合同中提出了“三不、三心、三成”等条款,即在女职工三期(怀孕期、生产期、哺乳期)待遇不变、工资不减、职务不降,让女职工安心怀孕、放心生产、静心哺乳,使女职工在企业成长、成才、成功。目前,该企业管理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女性超过50%。

世纪阳光集团这种合同模式,在潍坊不少企业均存在。此外,还有六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模式。这七种模式构成了潍坊市总工会“量身定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全方位关爱女职工的主要载体和手段。

潍坊市总推行的这“七种模式”分别是:国有企业专项集体合同模式,着重落实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专项集体合同模式,重点就素质提升、四期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与企业方进行协商;外商投资企业专项集体合同模式,严格落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在劳动保护设施、生育保险金缴纳等方面实现突破;小型非公企业专项集体合同模式,着重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行业性专项集体合同模式,根据相同工种、岗位的特点,统一行业标准,促进女职工维权工作同步提升;区域性专项集体合同模式,发挥区域内骨干企业的带头引领作用,促进女职工维权工作均衡发展;社区专项集体合同模式,对社区专项集体合同重基础,促进女职工维权工作逐步规范。

在具体工作中,潍坊市总首先在昌乐县进行了试点,在全县11家国有企业、239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44家外资企业、985家小型非公企业以及11个行业、18个区域、12个社区分类分批推行“七种模式”签订集体合同,通过每种模式树立了一批标杆。

在昌乐县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潍坊市总召开了全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创建“七种模式·关爱女工”品牌工程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推广学习昌乐县的经验做法。并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百日签约”集中行动,实现了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会员的全覆盖。

潍坊市总工会主席王秀河认为,“七种模式”的推行,改变了以往形式单一、一个单子抓药的做法,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区域行业等量身定做,职工认同、企业接受,推得开、覆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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