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年年搞,收费乱象依然存在
“例行公事”的检查管用吗?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21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甘皙)针对教育乱收费的各类专项检查每年都在进行,这也让一些地方对这类检查“习以为常”而疲态渐现。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开展全国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教育乱收费现象,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敦促学校建立规范收费的长效机制,对此社会充满期待。“每年都进行类似检查,大家也都是例行公事,对学校招生等工作影响并不大。”某省重点高中的一位中层领导表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由于问题积弊较深,虽然此类专项检查经常进行,但检查过后,教育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根子还是在于利益驱动。
“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可以治标,但距离治本还有距离,教育乱收费现象有其存在的土壤。”11月13日,教育专家熊丙奇对本报记者说,“以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为例,办学质量不均衡就会使得受教育者流向优势教育资源的高中;学生希望通过交钱上质量好的高中以获得优质教育;学校也可以通过招收择校生,获得一笔不菲的办学经费,从而用于教学投入。”
比如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收择校费的问题,教育部2012年明确要求,三年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择校生。在过渡阶段,教育部提出了“三限”要求。但在具体的利益驱动下,“三限”经常被突破。
他认为,教育乱收费问题不是一个专项检查就能改变的,公办高中是政府保障的公共教育资源,应平等地提供给受教育者。因此地方政府要办好每一所学校,保证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从而使重点高中因教育资源优势而吸引众多受教育者的现象没有存在的土壤。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必须完善对公办高中的经费保障,透明财务管理。如果对高中的投入不到位,择校会从公开走向地下,择校费会变更为捐献资助学费等名目“重出江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