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家企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我为职工群众做了什么,我能为职工群众做什么,我要为职工群众做什么”为主题的大反思,却招来质疑,认为这是手握权力者该做的事——
【思想政治工作一事一议】普通党员该不该有“自选动作”?

党员教育在基层 法明/画
■新闻事件
为了高质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铁十八局集团一公司党委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我为职工群众做了什么,我能为职工群众做什么,我要为职工群众做什么”为主题的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
可是,这项坚持以优化服务为主线,转变作风为重点,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教育活动推出之后,却引发多方议论,特别是在紧张施工的基层一线,反响更加强烈。
有人说:“现在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来规定动作就够多的了,哪还有精力再来搞这个耗时费力的自选动作!”
“现在正是施工生产的大好季节,做好本职工作才是正题,这些活动搞得再好,也代替不了经济效益。”
还有人认为:“这项活动是手握权力者的事,普通党员没必要这么做。”
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党委首先从抓实抓牢自身作风建设入手,在机关党委各支部进行深入讨论。随后,又以专题辅导的形式,对基层如何开展好“三为”教育,发出指导意见书和学习文件。特别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先行一步、带头示范,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工作,为全体党员参与活动树标杆、做榜样。
全体党员通过个人认真反思、集体学习讨论,提高了对于开展“三为”教育的思想认识,特别是摆正了开展好这些活动不是领导干部的事,而是每名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立场。并就如何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服务群众、解决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明确努力方向,列清工作计划,做细工作安排。
随着教育活动向深度渗透,每名党员分阶段写好思想、作风、工作方法反思材料、学习心得体会、工作改进建议,并以各支部、部门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好反思讨论交流会。
一方面固化了教育活动成果,另一方面提升了“我为职工群众做了什么”是基本前提,“我能为职工群众做什么”是核心基础,“我要为职工群众做什么”是重要保证的思想理论内涵,使全体党员通过三方面内容环环相扣、互为补充地系统讨论和学习。
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白了,如果“做了什么”搞不清楚,提升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就找不准问题、察不到差距;“能做什么”弄不明白,提升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就会缺少能力支撑、智力支持;“要做什么”剖析不深、不够明确,提升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就会缺乏思想、行为保证。强化了党员干部的主体作为意识,调整好岗位奉献和服务职工群众的积极心态。
该公司在深化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从解决思想认识根源问题入手,从正视自身问题切题的高质量“自选动作”,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身良好形象得到进一步树立,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不仅在服务职工群众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在完成各项急、难、险、重项目施工,以及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中,真正成为中坚力量。
(李永旺)
■编辑点评
●晓 燕
“螺丝钉”的使命感
“一名党员的作用,对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来说,就像一台机器上的螺丝钉。螺丝钉虽小,作用却不可低估。”尽管没有惊天动地之举,但却是平凡岗位上的榜样。
党员不仅仅是一种称号,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无论何时何地,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指党员在人民群众中应该产生的影响,即在生产、工作、学习和一切社会活动中,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共同实现党的纲领和路线的行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主战场。这对党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给业已形成的党员教育管理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应当看到,新形势下,党员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发生了变化。个别党员经济意识强,政治意识淡;务实意识强烈,使命意识淡化;理想信念教育缺乏有效性。对物质利益的需求,“增加个人收入”、“公司经营状况”在思想意识上占据了主要位置。导致先进性有所削弱,把市场经济原则作为指导自身思想和行为的唯一准则,无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这些观念的影响下,少数党员起不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没有成为生产经营的技术骨干,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从而影响了党员在员工中的形象和威信。
一个党员一面旗,拥有了强大的使命感,小小的“螺丝钉”就会在不起眼的每一个角落,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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