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生基层任教可获万元奖励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1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11月12日,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农牧区基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学校任教,青海日前出台师范类毕业生农牧区基层学校任教学费奖补《暂行办法》,对签订8年以上基层服务协议的师范类毕业生,由政府补偿大学就读期间的学费作为奖励,最高可获得每学年1万元的奖励。
《暂行办法》规定,2014年通过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到农牧区乡及乡以下学校任教,且与任教单位签订8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政府补偿大学就读期间的学费作为奖励。每学年补偿标准的最高额度专科、本科为6000元,硕士研究生为8000元,博士研究生为10000元。实际学年度缴纳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按照最高限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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