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会救助将“一门受理”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0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记者近日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将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机制,年底前,所有街道(乡、镇)将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及时快速受理群众救助问题。
据介绍,天津市将依托街道(乡、镇)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等政府公共服务机构,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区县还会建立区级“一门受理”平台,开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绿色通道。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救助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救助标识,公开救助政策、工作职责及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