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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9月27日 星期一

【法官释法】快递要放心 莫忘“三件宝”

安然
《工人日报》(2014年09月27日 05版)

快递交单须细读 漫画 李法明

又是一年黄金周来到,在这个美好的假期中,电商的价格让利、促销和打折广告充斥各大媒体,似乎为您提供了一个最好的选择——十一网购!然而,网购给不给力,还要看快递。今天,我们就和法官结合实际案例一起聊聊那些和快递有关的事。

邮寄快递未保价,仅获赔几百元

家住北京昌平区的胡先生曾于2012年11月将两套价值2万余元的高尔夫球杆,交到快递公司处,要求送到海南省三亚市,然而十几天过去了,三亚的收货方表示一直都没有收到货物,于是胡先生开始追查这两件货品。此后,快递公司海口负责人告诉胡先生,两件货品全部丢失。胡先生一怒之下将快递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货品损失及运费共计两万余元。

法庭上,快递公司只同意按照运费5倍的数额赔偿,也就是仅几百元钱,否则就要求胡先生按照程序提供托运单,同时要求提供快递货品及实际价值证明,提供其实际花费运费的有效证明。

法官解析:

本案中,快递公司在提供给胡先生的托运单正面写有:“重要物品务必保价,未保价的物品最高不超过资费的5倍。填写本单前请阅读背面说明条款,您的签名意味着您已阅读并接受约定。”而胡先生在邮寄包裹时并未支付保价费,且在邮寄的快递单上签了字。因此胡先生和快递公司已经形成了邮寄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将胡先生交寄的物品丢失,应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胡先生在邮寄物品时并未对物品进行保价,其所交纳的运费中也并未包含保价费,故该邮件属于未保价邮件。因此快递公司只需按所付邮费五倍赔偿胡先生且退还运费即可,其余损失只能是胡先生自己“哑巴吃黄连”了。

运单没写物品,相机丢失获赔六十元

王先生在网上经营一家家用电器商店,2010年12月23日下午,他将价值近万元的一台尼康单反相机和保护镜一个交给一家快递公司运输,要求其运送到买家处,但快递公司将王先生的货物丢失,王先生的客户一直没收到货物,为此他把快递公司诉至法院。

庭上,快递公司认为王先生已经在运单上签字,而运单写明:若发生物品丢失按照运费的三倍予以赔付。由于王先生并未在运单内件品名栏上写明物品为相机,因此其主张证据不足,只能赔其三倍运费即六十元。

法官解析:

本案中,王先生在邮寄包裹时没在运单上填写物品名称,也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而运单是王先生和快递公司之间的协议,运单上明确写明“填写本面单前,务请阅读背面快递服务协议!使用本单表示您理解并接受协议内容。未保价快件丢失、损毁或短少,按照资费的三倍赔偿。贵重物品请务必保价”的加粗字样,王先生作为电商卖家长期与快递公司合作,对贵重物品需要保价的条款应当是明确知晓的,在明知自己邮寄的是贵重物品却未填写物品名称且未对该物品进行保价,快递公司只需按资费的三倍赔偿给王先生。

预付费寄快递,却被“两头收钱”

不久前,王女士曾经委托一家国际快递公司将一份包裹从北京寄往法国巴黎,并支付七百余元邮资。收件人拿到包裹后,告诉王女士,快递公司向其收取了快递费,王女士得知后要求向该快递公司查询收费清单,但该公司拒绝提供。王女士起诉该公司,要求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赔偿为此支出的翻译费、企业调查费等费用共计1000余元。

该快递公司方认为,向收件人收取的是关税、增值税、当地海关税等,自己没有违约问题。

法官解析:

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快递公司有各种投递方式可以让客户自由选择,但是客户在选择投递方式的时候,务必要看清并了解具体条款的内容,从而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邮寄方式。本案中,王女士与该快递公司达成了合法有效的运输合同关系,运单系双方的有效协议。王女士和快递公司的运单上服务条款与条件中明确规定,预付付款方式为发件人支付运费,如遇征收,由收件人支付目的地国的关税和税金。虽然王女士在邮寄快递的时候选择了预付的方式(0PREPAID),但根据运单条款的说明需要由快递公司向收件人收取相关税费,因此王女士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法官提示——

寄送快递“三件宝”——保价、填写物品名称数量、看清运单条款

保价是当前快递行业中惯用的一种加收费用的邮递业务,用于寄送较为贵重的物品、有价证券等,如有遗失,快递邮政部门将按照保价的金额进行赔偿,当前邮局快递部门收取的保价费是保价金额的1%。对于未进行保价的物品,一旦快递公司遗失寄送人只能获得邮费的3~5倍的赔偿。

不少人认为,快递公司提供的运单系格式条款,其中对于保价的规定应属无效,那么该条款是否是格式条款呢,是否应属无效呢?

首先,该条款内容具有选择性,属于消费者自由选择的范畴,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条款。

其次,一般寄送人所支付的快递费与贵重物品的损失金额呈不对称性,该限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对于重要物品进行保价、收取较之一般物品更贵的邮寄服务费用,符合行业惯例,也符合等价有偿、权利义务一致的基本法律原则。因此,进行保价的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

此外,作为寄送人还应在快递单的物品栏中准确填写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一旦快递公司遗失包裹,需要对方赔偿的时候,此时的快递单是证明自身损失最为有力的证据之一,如果未填写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快递公司则有可能以无证据证明寄送货物的名称数量为由拒绝赔偿。最后,寄送快递的时候,不要贪图便捷,而不读快递单背面的条款,否则一旦签字,就意味着您认可并已知晓该条款的相关内容。

贵重物品记得保价,认真阅读运单背书,准确填写物品名称数量,让快递成为网购的愉快起点!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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