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许多离职法官一样,作者不愿意披露自己的名字,但希望把过往写出来,有助于法院能留住更多人才
就这样,我选择了离开

安心/CFP
编者
近来,法官离职的话题随着司法改革的脚步引人关注。作为一个群体,法官护卫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当他们敲响手中的法槌,人与人之间的纷扰就有了定论。然而,不少处于“最好用”之时的法官却纷纷选择离职。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透露,近5年来北京法院系统500多人因辞职或调动离开法院。在上海,2013年辞职的法官有70余名,较2012年有明显增加。
司法改革无论路向何方,最后的改革成果都需要通过法官的一个个裁判,才能作用于人们的生活。如果法官的内心不定,如果法官总想着离开,再好的改革也难以与现实达成良好互动。
像许多离职法官一样,作者不愿意披露自己的名字以及所在法院的名称。但他的内心是善意的,那就是希望把本文写出来,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有助于法院能够留住更多的人才。
2014年夏天,新一轮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地展开,而我已经离开法院并逐渐适应了新的工作和生活。一天,我接到师弟的电话,问我从法院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多长时间能办完?在劝他等待一段时间、看看法官境况能否改善未果的情况下,我首先问他是否已经满了5年服务期,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告诉他直接向法院提交辞呈,然后慢慢等着办离职手续。他告诉我:“师兄,现在离职没那么简单了,比你那会儿手续更繁琐、更难。”最后他嘟囔了一句:“进法院不容易,出法院更不容易啊。”
师弟的话让我又想起了曾经在法院工作的过往。
“白加黑”“5+2”的日子
对于一个经过7年法学教育的人来说,法官无疑是令人向往和憧憬的职业。研究生毕业后,我在通过了司法考试、所在城市公务员考试以及当地高级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后,入职一家基层法院成为法官。工作后,我渐渐发现理想和现实的差距竟是如此之大。
很多人以为,法官坐在威严的审判席上,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作出判决,是最受尊敬的人。但现实中的法官,尤其是北上广一线城市法官的生活并不像外人想像的那样。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所在的城市,法官年人均结案数400件。这意味着平均每天要结一个多案件。为了加快案件进程,在开庭前要看大量的案件材料,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拟好庭审提纲。庭审结束后,法官还要变成“作家”撰写裁判文书,一份判决书简单的两三页,复杂的十几页、几十页。很多同行都是白天开庭,晚上在电脑前写裁判文书或是看案卷。
以一个简单的拆迁案件举例。因为房屋拆迁能带来巨大经济利益,许多年代久远的老屋成了亲属间争抢的“香饽饽”。那些没有经过分家析产的祖屋,不光是时间太长产权难以界定,而且老人去世后子女众多,理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一项复杂工作。在一起案件中,一间老房子,当事人多达三十几位,光是界定这些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并进行开庭通知就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写判决书的时候,仅原被告当事人的名字就在判决书上占了两三页,此外判决书要写明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结果等,一项都马虎不得。
辛苦是其次的,当裁判发出后,面对当事人的谩骂、威胁,让人难以忍受。官司总有输赢,法官总要给出一个“是非”的裁判,不少输了官司的当事人会无端指责我们“收了钱”,或是直接叫骂,甚至威胁“你给我等着”云云,有的人甚至被当事人大打出手。我所在城市还曾经出现过当事人逼迫法官下跪的情形。
此外,法官还要面对非常严格的年度考核。2012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均衡结案的意见》,同时发布了“均衡结案评估参考指标体系”,以解决“年底不收案”和“突击结案”等问题。在此之前,结案率是上级法院考核基层法院的重要指标,和法院打分、排名密切相关。对于审案法官来说,结案率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在这个“诉讼大爆炸”的年代要想把结案率提高,年底加班开庭成了一种常态。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不管是周六还是节日,为了所在庭室的荣誉,大家除了“白加黑”还要“5+2”(一周7天)地撰写裁判文书……如此一来,你哪有时间享受生活和陪伴家人?
审案只是法官的部分工作
在很多法学院学生想象中,法官的工作就是审理案件。现实中,审理案件只是法官的部分工作,法官同时承担着调研、普法宣传、统计、培训等各项任务。
比如法院开放日、重大举措或者重大案件的新闻发布会、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重要举措或者重要制度的研讨会等。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年的歌咏比赛,院里为了取得荣誉,综合部门、审判业务部门都抽出了大量的人手专门进行排练,并邀请专业老师进行指导,晚上、周末加班集中排练。当时正值炎炎夏日,我负责组织排练,每天安排车辆接送老师、通知食堂加餐、安排场地和借服装。一天的工作和活动结束后,人累得话都不想说了。
收入难以维持家庭开销
我所在的地方是一线城市。在工资从2000多元慢慢涨到4000多元期间,当地房价也从每平方米七八千元涨到了三万多元。这段时间,我身边每年都有人辞职,大家在一起谈到辞职的人时,都充满了羡慕。
在基层法院工作的这几年,与在律师事务所、国企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同学相比,他们生活质量的变化,让我压力倍增。幸运的是我很早就贷款买了一套小房子,但是结婚有了孩子以后,除去每月还房贷,工资收入所剩无几,难以维持家庭生活开销。
除了收入低,前途“渺茫”也是很多人选择离开法院的重要原因。
我所在的城市,基层法院职位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上升空间越来越狭小。由于行政级别差异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城区法院与郊区法院之间、基层法院与中院、高院之间的法官待遇、工作内容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郊区法院的法官,尤其是家在城里的法官,面临着两地分居的困难,许多人都是周一到单位,周五再回家。而与在法院工作的人相比,派出法庭的法官更辛苦。派出法庭大多在比较偏僻的山区,交通不便,许多人一周才能回家一次;许多人中秋或者春节只能一个人在法庭值班度过。基层法院法官向往中院或者高院,而上升的渠道却异常狭窄。
工资的“入不敷出”与上升通道的狭窄,让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选择了离开。
即便被辞退也要离开
一般来说,法官离职后的去向主要集中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或者律师事务所。如果说当初进法院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么从法院离职更甚于走进法院大门时。
谈起离职,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员工提前一个月向领导提交辞呈,然后单位挽留,如果员工坚持辞职,单位就会批准同意。在以前法院人才流失少的时候,法官离职相对容易,与上述经过差不多。随着离职人员越来越多,单位卡得越来越严,一个叫“5年服务期”的专业名词出现了,法院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单位服务满5年才能离职。5年服务期的依据是《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面对“5年服务期”的坎儿,想要离职的人傻眼了。《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如果未满5年服务期,坚决要离职,按规定只能“被辞退”。《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有些人决心要离开法院,向领导陈述情况或者在办公桌上留下辞职信后连续15天不来工作,接着就过来办离职手续,这样做倒是干脆,但背着被辞退人员的名声,再找工作将受到很大影响。
就我个人来说,因为过了5年服务期,辞职比较顺利,按照院里的规章提交辞呈并获批准后,将其提交给高院、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其他单位,慢慢熬着时间就可以了。对于那些没有满5年服务期的来说,离职就有各种各样的选择之痛了。
我的一个师妹在远郊法院工作已经满3年,一天我打电话到她单位,结果被告知她已经因执意要离职被辞退。我拨打她手机,问为什么不等两年,毕竟档案里有被辞退的记载对以后找工作很不利。她告诉我:“实在是坚持不下去。师兄你是没去我们那,太偏了。我们收入低,没钱买车,乘公交回趟家要两个多小时。我研究生毕业在这里工作了3年,面临结婚生孩子,但这里没有配套设施,没办法安家落户,只好离开了。”我说:“你这样做档案里有了被辞退的记录,以后再去机关或者国企很难。”她说:“我已经想好了,既然从法院里出来了,以后就不会再去机关。这样做的不止我一个,我们院有好几个人都选择了这种离职方式。”
2014年9月,我给师弟打电话问他是否已经去新单位工作,他答复还没去新单位,提交辞呈已经过了2个多月了,单位终于同意离职,正在办理手续。我劝他说:“这次的司改力度很大,真的义无反顾?”他说:“不想再等了。”
(作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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