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8337”发展思路 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内蒙古工会5年工作亮点回眸

2013年11月,自治区总工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2013年12月,自治区总工会召开会议,命名了20个自治区职工创新工作室

自治区总工会全面推进地方工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图为库伦旗职工文体活动中心

求职者在工会主办的招聘会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巴彦淖尔市乌前旗总工会与旗法院就职工工伤事故处理进行诉调对接,涉诉双方签字结案

成立街道总工会成为工会组建工作的一大亮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总工会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为生产一线职工送清凉

2013年自治区“干法熄焦工技能大赛”实际操作比赛现场

基层单位职工投票选举工会主席

呼和浩特铁路局按照“会、站、家”一体化思路,创办职工服务中心

内蒙古一机集团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卢仁峰进行技能绝活现场演示
站在历史节点上,回望内蒙古工会九大以来的5年,倾听5年走过的铿锵足音,梳理5年的发展脉络,内蒙古各族职工对工会的感受愈加强烈:不断呈现的亮点工作、创新作为让职工们切实感受到了来自“娘家人”的真情关怀,实事、好事一件接着一件,让“身边的工会”走进职工的心中。
2009年自治区工会九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求突破,务实求发展,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创新劳动竞赛机制,为落实“8337”发展思路建功立业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劳动竞赛奖励办法》,要求各企业要设立劳动竞赛奖励资金,并按照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取,列入企业生产成本,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办法》还对劳动竞赛组织机构的设立、工作经费以及竞赛工作评先评优等作出了规定。
为突破劳动竞赛一直由工会“单门独户”运作的局面,自治区要求,要充分整合党政、社会资源,全区12个盟市及旗县均要设立党政职能部门参与的相关机构,由分管或联系工会工作的盟市(旗县)领导担任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
创新劳动竞赛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全区数百万职工的创新活力。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落实“8337”发展思路和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的新要求,各级工会紧密结合实际,以重大工程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园区)、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非公有制企业等为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百万职工技术大比武”活动,深入推进劳动竞赛,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切实发挥了作用。作出《关于组织动员全区广大职工为落实“8337”发展思路建功立业的决议》,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5年来,共组织开展299个工种的职业技能比赛,全区建会企事业开展劳动竞赛的单位和职工覆盖面达到75%以上,劳动竞赛已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工会工作品牌。
各级工会积极探索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努力把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成职工成长的“大课堂”、技术创新的“孵化器”、成果转化的“中转站”。全区共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2015个,其中,自治区级职工创新工作室20个。
各级工会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以提高班组职工的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了创建“工人先锋号”竞赛活动。召开班组创新推介会,总结、推广了内蒙古北重集团、鄂尔多斯东方路桥集团等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企业加强班组建设的典型经验。5年来,有832个班组被授予自治区“工人先锋号”,124个班组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
推进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内蒙古各级工会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加大职工教育和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提高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素质,不断增强竞争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工会“大学校”作用进一步发挥。
在自治区政府与自治区总工会第八次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地方工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的意见》,制定了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规划,区总从2014年开始,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各地职工文化阵地建设。
截至目前,全区12个盟市共向区总提交申报了37个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项目,其中盟市级项目6个,旗县级项目31个,努力把第一批建成的12家职工文化活动阵地打造成“示范基地”,并积极探索研究解决人员配备、职能整合、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实发挥文化宣传、教育培训、维权服务等职能。
各级工会精心设计教育和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我与改革创新”主题演讲活动,引导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各地各企业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行业、文明企业、文明班组、争做文明职工”等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开展全区职工“守望相助·德润草原——学雷锋志愿服务在行动”和“创文明行业、创文明单位、创文明班组(岗位)、做文明职工”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2011年为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了“呼铁·铁马杯”全区第三届职工文学创作评奖活动。2012年自治区总工会与自治区职工文联共同举办了“北重杯”第四届全区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大赛。2013年自治区总工会联合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文联举办了全区职工系列文体活动。
5年来,自治区总工会共评选出30名全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30家全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200余名全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和180余家全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目前,全区建成全总职工书屋示范点130家,自建职工书屋1620家,参加读书活动职工达140余万人次。建成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72 家,优秀示范点9家,建立职工心理辅导室527家。
构建维权工作服务体系,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
各级工会把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畅通和规范职工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积极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2013年开始,连续两年实施服务职工办实事计划,内容包括:收入保障、促进就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文化阵地、服务劳模、走访救助、女工权益、法律援助和职业安康等方面,让更多的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从中受益。
创立工作新品牌,协助政府促进创业就业。联合北京市等地总工会探索建立跨区域合作促进就业创业新模式,重点在建立两地校企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构建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双基地”,推行培训、就业和维权三位一体服务。
2011年至2014年,自治区总工会组织的跨区域促进就业招聘活动累计有1895家企业参与,提供就业岗位10.6万个,求职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17683个,京蒙跨区域校企洽谈签约会累计签约180份,达成27255人定向就业培训协议。
同时,各级工会依托自身培训、实训基地和职业介绍机构,以协助党政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工、高校毕业生三大群体就业问题为重点,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 ”、“农民工援助行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 “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5年来,全区各级工会共培训各类人员306218人,经培训后实现就业148538人,成功介绍6.9万人就业。
全区形成了“盟市——旗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四级帮扶工作网络。截至2013年,建立旗县级以上帮扶中心137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两级帮扶工作站(点)948个;企业职工诉求(帮扶)中心828个。
2009年至2013年底,各级工会通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累计帮扶救助困难职工76.2万人次,支出帮扶资金4.3亿元,其中农牧民工20.8万人次、6683.8万元;“金秋助学”累计筹集助学资金9421.4万元,资助了5.9万名困难职工子女上了大学。
大力推动各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升级,加强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进行大病、助学、就业引导等专项救助,全面推行精准帮扶、高效救助。
内蒙古各级工会把推行集体协商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着力点。2011年,自治区政府首次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写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各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目标。
截至2013年底,全区建会企业签订综合集体合同49640个,覆盖职工304万多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9148个,覆盖职工315万多人,有65个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
不断加强劳动关系预警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在最前沿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目前,全区已经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43469个,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40个,推广了乌拉特前旗工会和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等一大批经验。
2014年,成立了由社会律师和工会公职律师等组成的法律援助工作团,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通过在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中选树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推动了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目前,企业建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累计达7000多个。推动“安康杯”竞赛向农牧民工聚集的建筑行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社区延伸。截至2013年底,全区 “安康杯”竞赛参赛企业达4600多家,参赛职工总数达134万人。
为全区14.4万多名困难女职工进行了妇科“两癌”免费检查,查出患病女职工3035例,并跟踪救助了1695例。举办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近4000场,有30万人次女职工接受普及女性保健知识讲座,共开展心理关怀活动3627场次,12.64万名女职工参与活动。
全区建立健全劳模信息数据库,累计为全国劳模发放“三金”2817万元,帮扶困难劳模2075人次。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于2013年设立了自治区级劳模“三金”,使5000多名自治区级劳模受益。
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创新,落实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明确要求,要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内蒙古各级工会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把“职工之家”和“娘家人”的新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工会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认真研究职工队伍结构、分布和就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大力发展农牧民工、劳务派遣工等群体入会。
全区工会基层组织从2009年的4.35万个增加到2013年底的7.37万个,净增69.5%;工会会员从522.07万人发展到615.7万人,净增17.9%;农牧民工会员从121.32万人发展到130.42万人,净增7.5%。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社区两级工会组织,“小三级”工会网络体系得到完善。积极推动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基层工会建设,连同总工会、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等形式,构建起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嘎查(村)、社区工会以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等)兼任工会主席,在经济发达、企业和职工较多的地方配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抓工作的格局。
全区各级工会为经济较为发达、企业和职工较多的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会配备了52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将其工资补贴列入预算,初步解决了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有人干事的问题。
在下大力气抓好组建工会的同时,努力提高建会质量,推动基层工会发挥作用,推进职工之家建设活动,促进规范化建设。
目前已有6万多家企业工会(其中非公企业工会5.7万家)分别从最低层面(亮牌子、亮身份)、较高层面(亮实事、亮职责)和更高层面(亮品牌、亮作为)等三个层次,不同程度地实现了“双亮”。
区总机关先后开展了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的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围绕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开展了系列学习活动。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制定了《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改进作风加强制度建设计划》。
在2013年度厅局领导班子“三位一体”综合考核结果中,自治区总工会以总分97.18分的成绩名列群团部门第一名。
5年来,全区共培训专职工会干部25788人次,培训兼职工会干部142220人次。将分管或联系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自治区、盟市产业(系统)和旗县(市区)三级工会领导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举办了由盟市、旗县党政领导和工会主席以及企业工会主席参加的研讨班、高级研修班等,参训人数达769人次,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工会共组建“服务基层、送教上门”小分队42支,组织师资114人,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活动。2013年3月,内蒙古工会干部学校成为首批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示范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