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集团赵各庄矿
不以罚款为目的 安全管理出新招
《工人日报》(2014年09月16日 04版)
本报讯(通讯员秦洪伟)下半年以来,开滦赵各庄矿积极探索安全管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改变传统以罚代管的安全管理方式,推行三违罚款返还制度,进一步引导员工规范操作行为。
该矿把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三违行为作为主要实施对象,按照一般性三违罚款和严重三违分别确定返还期为3个月和6个月,三违人员在考核期内没有再出现过违章行为,由安全主管部门于每月末填写三违罚款返还人员名单,把三违人员罚款按原额返还。为使三违员工切实受到安全教育,该矿不定期组织三违人员开展现身说法活动,由当事人讲清事情经过、当时想法、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做出安全承诺。同时,他们邀请三违家属入矿协助开展帮教工作,组织责任单位领导、三违人员及家属、当班班长及安全管理部相关人员召开安全座谈会,通过家属进行真情说教和安全嘱托,加快三违人员思想转化,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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