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大小事
下班途中顺路买菜出意外
要满足两条件才算工伤
据《南方日报》9月2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工伤新规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广东省“工人在线”第九场在线交流活动上,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说,职工下班买菜时自己不小心摔伤,不能算工伤事故。
【点评】 本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不少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以“下班途中顺路买菜出意外算工伤”为题进行了广泛报道,这样的标题虽然十分醒目,也吸引眼球,但它极其不准确,很容易误导公众。上下班途中顺路买菜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自己不小心摔伤”不属于“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同样的,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新生代农民工“早婚”普遍
婚姻家庭观念淡薄
据《中国妇女报》9月2日报道,来自扬州农村的小张今年21岁,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但他已经“结婚”两次了。和小张一样,早早“结婚”但没有领证的新生代农民工还有不少。而年轻外来务工人员遭遇配偶“一走了之”的情况也有不少,但这一问题尚未得到重视。
【点评】 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家庭观念为何淡薄?首先,在农村,不少老一辈家长为尽快“抱上孙子”或者担心孩子“晚了找不到好的”,在孩子十八九岁之时,便催其找对象。不少年轻一代迫于家长压力,没有彼此了解就草率“结婚”;其次,新生代农民工游离在城市和乡村之间,一没有乡村道德和舆论的约束,二没有家长的监管,加之心理成熟度低,所以他们对情感的认真程度不足,对待婚恋上缺乏谨慎;最后,因为未领结婚证,婚姻违约成本低,所以他们对解除婚姻自然也不慎重。
浙江温岭52辆崭新校车
撂荒农村沦为公厕
据新华网8月28日报道,浙江温岭52辆崭新校车闲置一年未用,甚至成了一些人解决内急的“公厕”。据悉,这是安徽驻台州商会投资约2000万元购置的,原本计划在温岭成立一家校车公司,以解决打工子弟学校学生接送难题,但因为温岭教育主管部门称当地校车已经满足需求而一直未能使用。
【点评】 崭新校车却闲置一年未用,这种巨大的资源浪费让人心痛。面对质疑,温岭教育局回应称,当地校车已经满足需求所以未能使用。这显然是避重就轻的塞责行为。有媒体调查显示,温岭市仍有5所民办学校至今还没有校车,且其中4所学校在建校前被教育局要求签订承诺书,表明自己的学校不需要校车。教育局为何这样要求我们不得而知,但一边是闲置的资源,一边是需求的旺盛,这确实说不过去,当务之急是给这些校车“找好去处”,让其“物尽其用”。
遵义一农民工返乡创业
建起蔬菜基地
据新华网9月2日报道,今年4月,遵义农民工张奇忠成立了遵义市云茂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承包了360亩地种植蔬菜。如今蔬菜基地的建立,留住了很多准备外出打工的年轻人。基地每天都需要20多名工人,工资平均80元,技工150元。
【点评】 张奇忠的家乡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外出打工。张奇忠返乡创业建蔬菜基地,不仅给自己找到了致富的渠道,也给当地的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工作机会。当然,这与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张奇忠创业过程中,当地政府不仅帮助合作社争取到20余万元的贷款,还在技术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这也说明,只要政府工作落到实处,畅通创业渠道,改善创业环境,就能够激发农民工的创业热情。
(点评 杨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