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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一

攀枝花工会提高困难职工救助标准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职工可获万元救助

《工人日报》(2014年08月27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高柱 通讯员王莉)四川省攀枝花市总工会近日重新修订《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对建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救助标准,增加了救助次数,扩大了帮扶对象,同时新增了对部分情况特殊的非建档困难职工的帮扶。

帮扶标准普遍提高1000元。对因遭遇各类自然灾害或非本人责任的重大意外事故,损失特别重大、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救助由最高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当年考入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助学救助由最高5000元提高到6000元;对患重症、慢性病的,医疗救助比例提高10%,救助金额提高1000元,最高救助金额可达到6000元;对因经济原因打不起官司的,法律援助由以往的3000元~5000元提高到3000元~6000元。

增加了救助次数。对于患重症且自付医疗费巨大的建档困难职工,经一次救助后仍无法缓解困难的,救助由以前每年最多不超过一次增加为每年最多不超过两次。

加大了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职工的救助力度。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中导致财产受损失、身体受到伤害的职工,视财产损失和自付医疗费情况,将给予5000元~1万元的救助。

扩大了救助对象。新增了对于未建档困难职工的帮扶,这部分困难职工因遭遇自然灾害、非本人责任的重大意外事故损失特别巨大,或突发重特大疾病、需要一次性支出巨额医疗费用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将给予特殊困难救助。同时,为有需要的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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