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举报暴恐犯罪奖励超过50万元
《工人日报》(2014年08月09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山东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公安机关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的,分别给予5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现金奖励,上不封顶。
办法列举了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线索的6种情形。群众可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给予奖励。
公安机关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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