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
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及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工人日报》(2014年07月22日 04版)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王冬梅)7月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省邵阳市境内1309公里处隆回往洞口方向,一辆违法装载疑似酒精易燃品的厢式小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燃烧。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辆大客车、3辆货车、1辆小客车燃烧,43人死亡、6人受伤。
今天,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湖南省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
调查组全体会议指出,“7·19”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科学发展观,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肇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改装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品、非法从事营运;客运企业未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积极推行接驳运输的组织方式;车辆超载问题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
会议强调,事故调查工作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相关行为规范,严格遵守调查工作纪律和廉政准则,尊重科学、尊重事实、注重证据、讲究方法,更扎实、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调查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吸取教训,痛定思痛、痛下决心、痛改前疏,切实加强和改进危化品运输和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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